反兴奋剂中心关于各项目报送东京奥运会和北京冬奥会备战运动员接受国际组织检查的通知

2021-04-22

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全国性体育运动组织:

根据《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0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全国性体育社会团体、运动员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国家反兴奋剂机构报送国际体育组织对所属运动员实施的兴奋剂检查信息。为了及时掌握备战东京奥运会运动员接受国际体育组织检查情况,总局于2019年1月发布《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备战2020东京奥运会国家队兴奋剂风险防控重点工作的通知》(体反兴奋剂字〔2019〕23号),要求各项目中心/协会应及时报送备战东京奥运会国家队运动员接受国际体育组织检查情况。此外,反兴奋剂中心于2020年底印发的《关于报送2021年度兴奋剂检查工作相关信息的函》中再次对报送国际体育组织检查信息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但截至目前,仍有部分项目中心/协会未能按时申报或存在申报误区。为了进一步规范各项目中心/协会及时、准确报送接受国际体育组织检查中国运动员信息工作,特别是针对备战东京奥运会和北京冬奥会运动员的受检情况报送,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报送内容

如本项目运动员接受任何国际体育组织的兴奋剂检查,均需向我中心报送国际体育组织兴奋剂检查情况统计表。所有检查机构(TA,Testing Authority)不是我中心的检查,均为国际体育组织实施的兴奋剂检查,无论该次检查的样本采集机构(SCA,Sample Collection Authority)是否为我中心,各项目中心/协会均应报送该次检查信息。请运动员接受检查时与执行任务的检查官认真确认本次检查的检查机构。

二、报送时间

各项目备战运动员接受的国际体育组织赛内外检查信息原则上均应在检查结束当日进行报送。若受检时间晚于当日22点,请于受检次日12点前补报。

三、报送形式

各项目中心/协会请严格按照附件模板要求填写《   项目国际体育组织兴奋剂检查情况统计表》,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表格至检查处邮箱jianchachu@chinada.cn。该邮箱为报送运动员接受国际体育组织检查信息唯一渠道,中心原则上不接受其它方式上报的受检信息。附件中有关表格可在我中心官网下载。

四、请各单位及时、准确、详细地报送运动员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代表单位、项目、小项、瓶号等),共同做好备战2021年东京奥运会/北京冬奥会反兴奋剂工作。

五、通知发出后如再出现迟报、漏报、错报情况,中心将通知有关单位并上报总局。


联系人:杨慧

电话:(010)84376286

电子邮箱:jianchachu@chinada.cn


附件:1. 项目国际体育组织兴奋剂检查情况统计表(赛内) 

          2. 项目国际体育组织兴奋剂检查情况统计表(赛内模板)

          3. 项目国际体育组织兴奋剂检查情况统计表(赛外)

          4. 项目国际体育组织兴奋剂检查情况统计表(赛外模板)

                                反兴奋剂中心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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