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是法庭或其他决策机构作出决定之前需要履行的法律程序。在作出最终处理决定之前举行听证,给面临着处罚的运动员或体育团体一个表达意见的机会,是国际体育运动中的通行做法。反兴奋剂领域之所以要举行听证,就是要给涉嫌兴奋剂违规的运动员、教练员和相关单位一次说明、解释和为自己辩护的机会。这样做不仅有利于查明事实真相,得出公正的处理决定,而且能最大限度地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2003年颁布实施的《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和修订后的2009版《世界反兴奋剂条例》都要求负责结果管理的反兴奋剂组织为任何被指控兴奋剂违规的当事人组织听证程序,并规定了听证所需遵循的基本原则,同时要求各反兴奋剂组织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这些原则的听证规则。为了与国际通行做法保持一致,保障运动员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和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规定,参照《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的有关条款,国家体育总局于2011年颁布了《兴奋剂违规行为听证规则(暂行)》(以下简称规则)。根据规则,兴奋剂检查发生阳性检测结果或其他兴奋剂违规行为需要组织听证的,适用本规则,由反兴奋剂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听证。

2012年,反兴奋剂中心制定了《听证委员会工作规则》,成立了听证委员会。该委员会目前由法律、体育、医学、反兴奋剂和其他科学领域的专家组成。该委员会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反兴奋剂听证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遵守听证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听证权利,公正地听取当事人的意见,维护听证的独立性、公正性和权威性。通过这一制度设计,基本实现了明辨是非,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的目标,保证了兴奋剂违规行为得到公平、公正、及时的处理,保护了运动员的合法权益。

根据体育总局《反兴奋剂管理办法》,结合2021版《世界反兴奋剂条例》,2021年,体育总局颁布了新的《反兴奋剂规则》。在系统总结近年来反兴奋剂听证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反兴奋剂中心也同步制定了《兴奋剂违规听证实施细则》,对原《兴奋剂违规听证规则》进行了修改完善。上述规则的制定,有利于提升听证的独立性、公正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做好兴奋剂违规的听证工作。

随着法治社会的进步和运动员权利意识的提高,兴奋剂违规等体育纠纷的解决将会更加广泛地采用听证等法律程序,越来越多的运动员会通过申请召开听证会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反兴奋剂听证工作将会受到体育界、媒体和公众更多的关注。反兴奋剂中心一直致力于加强我国的反兴奋剂法治建设,推动反兴奋剂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维护反兴奋剂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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